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划转部门办理户口关系;再前往目的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后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及公安出所管辖区作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及乡、镇、管辖区,作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作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