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960年-1279年)的地域划分主要包括北宋和南宋两个时期,以及各个政治区域的划分。
1. 北宋和南宋:
北宋是宋朝的第一阶段,持续到1127年。这个时期的政权中心设在东京(今北京),也称为汴京或东京汴京。1127年,北方的辽和金联合入侵,北宋政权结束,迁都南方的临安,建立南宋。
南宋是宋朝的第二阶段,持续到1279年。南宋的政权中心设在临安(今浙江杭州),也称为建康。这个时期,南宋面临金朝和蒙古的侵袭,最终在1279年被蒙古灭亡。
2. 政治区域划分:
在宋朝,地域划分主要以政治行政单位为依据。主要的行政区划包括州、郡、县和乡。这些行政区划单位可以根据地理、经济和人口等因素进行调整,以适应治理和征税等需要。
州是最大的行政单位,辖区内一般包括多个郡和县。州的设立主要是为了方便治理和征税,同时也有军事防御的功能。郡是州的下属单位,辖区规模较小,一般包括数个县。县是郡的下属单位,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域,主要负责地方治安、人口管理和征税等事务。
此外,宋朝还设置了一些特殊的行政区划。比如边疆地区设有边防衙门,专门负责边界的防御;一些重要城市设立路分州,辖区范围更大。
总的来说,宋朝地域划分是基于政治行政单位的划分原则,以州、郡和县为主要划分单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政权的变迁,地域划分也会有相应的调整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