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宠物保健师:
从事宠物饲养、管理、美容与健康护理工作的专业从业人员。
申报条件:
1、宠物保健员:
(1)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2)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2、高级宠物保健员:
(1)已通过宠物保健员员资格认证者;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助理宠物保健师:
(1)已通过高级宠物保健员员资格认证者;
(2)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学生;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4)中专、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宠物保健师:
(1)已通过助理宠物保健员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5、高级宠物保健师:
(1)已通过宠物保健员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三、宠物美容师: 宠物美容师是指能够使用工具及辅助设备,对各类宠物(可家养的动物)进行毛发/羽毛/指爪等清洗、修剪、造型、染色,使起外观得到美化和保护,同时具备宠物不良行为规范技能的人员。
报考条件:考取C级证书:
(1)年龄满十四周岁。
(2)在正规的宠物美容培训学校修完所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