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保存合法吗?

日期: 2024-08-22 17:32:34 作者:雨晴

干细胞保存不合法的。一、根据卫生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设置审批由卫生部负责,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机构一律不得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工作。

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研究,必须严格执行科研管理和临床试验研究的有关规定,任何机构不得以科研为目的违规采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及违规经营。 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属第三类医疗技术,医疗机构未经审核批准,一律不得开展临床应用。获准开展该项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印发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

将该项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控制在治疗血液系统疾病范围,并只能接受具有执业许可证的脐带血库提供的脐带血。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协助无执业许可证的机构采集脐带血。 三、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在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医疗广告审查与管理,加强医疗广告监测,主动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加强对辖区内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相关广告的监管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和临床应用的监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扩展资料:

罚则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开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非法采集、提供脐带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没收擅自开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的违法所得和设备、器材以及采集的脐带血,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在提供造血干细胞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质量、病原污染等差错所引起的医疗事故,由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或者专家委员会考评和脐带血检定机构监测结果不合格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