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卖员送餐猝死法院判赔150余万 意外事故谁之责?
43岁的饿了么骑手韩某伟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经过警方调查,韩某伟系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并告知韩某伟与平台无任何关系。该平台是人道主义愿意为家庭成员提供2000元人民币。其他赔偿主要由保险公司支付。
讨要工伤待遇,难之又难。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这是劳动法之外的一种劳动形式,很难确定所涉当事方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根据目前的司法惯例,就认定不了工伤,不算工伤死亡,那么饿了么就不需要赔偿接近100万的工亡待遇。
外卖平台不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避免劳动法的责任。
为了避免承担社保、工伤、加班费等劳动法责任,外卖平台运用【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差异,外卖平台和骑手签订表面为【承揽关系】的协议,行【劳动关系】管理之实。
骑手的来源通常包括平台自营,分包商招募和自行注册。
对于自行注册,有些骑手属于兼职,在闲暇时会间接单跑几单,在这种情况下,结算的属于佣金,不应构成劳动关系。
对于平台自营职业和分包商招聘,实际管理,薪资计算等都具有明确的劳动关系特征,应被视为劳动关系
目前,在外卖平台与骑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方面,不同地区的法院判例还不一致,法院的判例也存在矛盾。
一条人命,饿了么只给2000元的人道主义费用,该平台享受工人的工作成果(获得抽成),采用某种机制来管理工人(为特定行为提供经济奖励),要求他们服从管理(穿着传统服装,符合配送时间要求)。但却不提供社会保障,也不承担工伤赔偿。
我国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仍然采用15年前的法律标准来,显然是不合理的,具有滞后性,希望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更多地关注社会新闻,多多的理解人间疾苦,让最困难的工伤职工的权益得以保护。#我要上微头条##饿了么43岁外卖员送餐时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