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沿海的城市:大连、旅顺、葫芦岛、兴城、秦皇岛、乐亭、滦南、唐海、天津、大港、黄骅、海兴、吕县、威海、烟台、青岛、连云港、盐城、南通、上海、崇明、吴淞、定海、镇海、宁波、温州、福州、泉州、汕头、广州、中山、深圳、香港、珠海、澳门、湛江、番禺、北海、防城港、海口、三亚、东方、基隆、台北、高雄、花莲、台中、台南。
2、沿海城市,是指有海岸线的直辖市和地级市(包括其下属的全部区、县和县级市)。
3、1984年5月,中国政府决定,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海南岛(1988年划为海南经济特区)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