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18时,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邓高静律师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樟树市市场监管局电话告知她,妇炎洁发布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案的处罚决定已作出,广告主妇炎洁(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广告经营者(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共被处罚款130万元。
对此,九派新闻联系江西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证实了此处罚。
涉事广告/图源官方旗舰店 邓高静律师介绍,其中,妇炎洁被处罚款50万元,慧康公司被处罚款80万元,涉事广告有3个违法行为:1、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广告法第9条);2、广告引证内容没有来源(违反广告法第11条);3、美白粉嫩效果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违反广告法第28条)。 据此前报道,5月17日,妇炎洁官方旗舰店一款女性用品广告被指侮辱女性登上热搜。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后,相关网店已撤下涉事商品及广告。网店客服表示,目前相关产品已下架,对顾客带来的困惑和不便深表歉意。5月18日,江西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已收到省级转办函,非常重视,交由执法大队后将立案调查。 记者检索发现,截至8月18日,宝洁、妇炎洁、711三家知名企业发布侮辱女性广告的行政处罚皆已出结果,被处罚款超200万元。 宝洁因发布“女人脚臭是男人的5倍”侮辱女性的虚假广告被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罚款70万元;711门店因发布“她不醉没机会”的违法广告被茂南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5万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邓高静律师团队整理好证据,向各管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各市场监管局均依法受理了投诉,对宝洁、妇炎洁、711门店展开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了以上行政处罚。 邓高静律师在文章中说道,尊重女性,不只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