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慢性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各选1所),不设报销起付线。
2、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病种认定标准就可以申请特定病种门诊待遇,申请特殊病种,前提是必须正常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1、慢性疾病实行门诊定点就医(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各选1所),不设报销起付线。
2、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病种认定标准就可以申请特定病种门诊待遇,申请特殊病种,前提是必须正常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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