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2014年7月23日上午11时25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公司进一步发放消息。
诺奇公布,自10月份公告日期以来,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业务营运并无重大更新。公司现正拟备答复联交所于2018年6月13日就(其中包括)新上市申请提出的意见,及根据上市规则载入通函的目标集团截至2018年7月31日止7个月追加期间财务资料。
诚如进一步延迟公告所载,2018年6月29日,执行人员已同意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条将寄发通函的日期延至不迟于2018年10月31日。然而,诚如10月份最新消息公告所载,新上市申请已于2018年9月26日失效,而公司拟于2018年11月30日前进行收购事项及重续上市申请。
由于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拟备答复联交所日期为2018年6月13日的意见,以及为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而将追加资料载入通函,故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将寄发通函的日期延迟至不迟于2019年1月31日,而执行人员亦已就有关延期授出同意。
根据集团近期整理内部记录所得,自10月份公告日期以来,对集团提出的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并无重大进展。公告日期,有两宗对集团提出的民事诉讼尚待相关中国法院判决。
应公司要求,公司股份自2014年7月23日上午11时25分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公司进一步发放消息。
来源:格隆汇
作者/来源:格隆汇编辑:ann